不讓法律欺負外國人 就服公會保障車禍被害外勞訴訟權

好新聞 2020-03-10 12:26:00
不讓法律欺負外國人 就服公會保障車禍被害外勞訴訟權

不讓法律欺負外國人 就服公會保障車禍被害外勞訴訟權

好新聞記者/葉梓懷          圖片來源:就服公會全聯會提供

3月4日從印尼一路風塵僕僕飛行3700公里來到台灣的SUWARNO,原以為可以親手觸摸到從1月車禍後至今仍然昏迷不醒的兒子阿番。沒想到一場新冠肺炎,早先雖經仲介協調可以進醫院,最終因為護照被蓋了自主管理14天,到了醫院還是見不到日夜掛念的兒子。70歲的SUWARNO當場老淚縱橫,再次崩潰: 『我12日就要離開台灣,卻還不能看到阿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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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番

仲介公司不忍心,只好再次苦嘴跟醫院協調,利用視訊方式,讓SUWARNO再次透過手機小小螢幕看到一動也不能動的兒子。想起兒子當年離鄉時揮別的雀躍,滿懷雄心壯志來台打工的陽光,很難與現在的病容做連結。螢幕裡阿番愛運動的結實肌肉,看得出在病榻中不停萎縮,雙腳無力的垂足,似乎也宣告了他對生命的無望。

SUWARNO用印尼母語苦喊著要兒子堅強活下去!但阿番熟睡的臉,依舊毫無反應。窗外陰霾天空,偶而灑進零碎陽光,好比一個父親對命運掙扎的無力心碎。

SUWARNO用力的握住雙掌,轉頭對仲介公司說: 帶我去做筆錄吧!我要幫我兒子提告』。

原來3月5日SUWARNO與大兒子YUDI在桃園公會與法務開過會後,與就服公會全國聯合會(NESA)的律師團建議,由於車禍重傷害在台灣是屬於告訴乃論罪,也就是被害人要提出告訴,法院才會受理案件,但阿番現在昏迷不醒,無法保護自己的權益,SUWARNO雖然代替阿番簽了授權書給桃園公會跟NESA,但是還是要幫阿番完成提告手續,否則法律程序會有瑕疵,律師是無法直接協助,這是台灣法律複雜的程序,經常連警察都不懂。

但是當公會打電話給當初承辦阿番車禍案件的新北市樹林分局交通分隊的高姓員警,表示要安排SUWARNO去做筆錄時,員警連續三次請家屬直接去新北市地檢署提告比較快,沒考慮SUWARNO是外國人,留在台灣的時間有限,也不懂台灣法律。

於是公會只好求助桃園分局外事科曾傳偉警官幫忙,請他協助安排SUWARNO作一份提告筆錄,這不是屬於桃園區的案子,桃園警察沒有偵辦權,阿番車禍的所有資料也沒在桃園,但是人很好的曾傳偉警官,願意積極協助安排家屬在3:30分於桃園埔子派出所員警協助下製作筆錄,5點傳真到新北市樹林分局立案,接下來由公會申請的法扶律師接手,幫阿番討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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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分局外事科景官曾傳偉對弱勢移工的協助,主動積極不遺餘力

中華民國就業服務商業同業公會NESA理事長黃杲傑: 『這個案子,如果沒有桃園分局曾傳偉警官的熱心協助,就算公會幫阿番請了律師,也會因為法律上的瑕疵,讓撞傷阿番的兇手,逍遙法外。阿番被車撞了一個多月,因為昏迷不醒,沒辦法在法律上主張權益,這麼重傷害的車禍案子,很遺憾樹林分局沒有積極協助,六個月後如果沒有人幫阿番提告,就過了台灣的法律追訴期,法律也治不了兇手的罪。台灣的警察應該多一些像桃園分局外事科曾傳偉警官這樣的好警察,才能真正的幫助到被害的移工。過去也有很多類似案件,例如移工受傷、車禍等告訴乃論的罪,警方都消極處理,直到仲介公司回報公會處理,警察才立案調查,去年印尼籍移工達曼多跨年在台北火車站被毆打差點成植物人的案件,也是類似情形,公會介入才開始要抓兇手,呼籲警察要多重視移工法律權益,讓台灣成為移工心中最友善國家』。



關鍵字: 印尼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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